ENGLISH 手机版 网站地图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原版栏目» 党群工作» 党建工作» 党建动态

北京清华长庚医院举行党风廉政教育会
发布日期:2015-12-18 阅读次数:

  清华长庚医院12月17日电(通讯员 周颖喆)北京清华长庚医院党风廉政教育会于12月14日,12月15日在医院行政楼会议室举行。院党委书记王志华、党委副书记周月红、党委副书记陈旭岩、院党委委员、院级主管、工会主席、各党支部书记、各科部主管出席教育学习会。

  本次会议从深刻认识修订《准则》《条例》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准则》《条例》各项要求、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等三个方面进行了交流学习。王志华书记强调各支部要结合“三严三实”、十八届五中全会中“健康中国”建设精神、“十三五”规划等热点和医院工作特点进行理论学习,保质保量、形式多样地开展支部组织生活。加强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党办副主任杨林对《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规定》进行宣导,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规定为医疗行业作风建设,立了规矩,设了底线。

     “九不准”包括:一、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二、不准开单提成,严禁医院在药品处方、医学检查等医疗服务中实行开单提成的做法,严禁医疗卫生人员通过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医药产品等收取提成;三、不准违规收费;四、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五、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六、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严禁医疗卫生人员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为商业目的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科室有关药品、医用耗材的用量信息,或为医药营销人员统计提供便利;七、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八、不准收受回扣;九、不准收受患者“红包”。

  院党委强调,全院各个科室、职能部门,特别是重点岗位人员要从自身抓起,利用晨会、党小组会、座谈会等形式,把“九不准”传达到每一位职工,要求学习教育覆盖面要达到100%,使“九不准”成为职工的自觉行动,并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