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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清华长庚医院紧急增加机票订购票务代理服务的遴选公告

北京清华长庚医院紧急增加机票订购票务代理服务的遴选公告


甄选内容:


一、因我院急需增加机票订购票务代理服务业务,具体需求如下:


1、需为院方提供国内、国际、境外所有政采机票的查询、报价、预定、出票、退改签等服务:国际、国内酒店预定业务;火车票代购业务;代办签证;租车。
2、提供指定业务联系人员7*24*365小时的机票酒店业务,该服务包括:查询、报价、预定、出票、退改等业务,以及根据院方提出的条件或场景提供最优惠的政采票价和线路安排。
3、应严格按照院方的要求完成预定及出票服务。厂商严格按照民航总局有关乘机规定,审核乘机人有效身份证件,院方也可以将其常飞旅客的姓名、证件号码等相关内容的书面资料交厂商备案,以便厂商更好地提供机票服务,提高合作效率厂商负有保密义务;院方已经提交给厂商的信息,如有任何内容变更,院方应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厂商。厂商对上述资料的完整性应进行形式上的核查,院方对上述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承担义务。
4、按照院方的需求提供票务服务。厂商每次出票之前都应向院方提供一份出票确认单或确认信息。经过院方同意后方可出票。
5、为院方提供专业的差旅咨询、报价和差旅建议,达到为院方节省差旅费用的目的。
6、为甲方提供差旅服务平台的注册、使用,并对院方进行培训指导。
7、根据院方需求量向航司、酒店为院方申请更多优惠,更多增值服务。
8、为院方提供与市场持平或更低折扣的机票,院方有权进行监督。如院方发现厂商提供机票折扣高于市场最低折扣机票的,有权按照最低折扣进行结算,厂商的报价为实时查询的价格,双方的结算价以订票是确认的价格为准。
9、为院方服务中所涉及之预定、出票、变更、退票等事项,相关费用以厂商和院方的确认为准。
10、如因厂商原因造成的航班或乘机人信息有误,厂商应当承担责任:
情况一:当天航班有票:厂商负责原票的退票费、重新出票的舱位差价或改签费。
情况二:当天航班无票,厂商需要承担对应的退票费、隔天重新出票的舱位差价或改签费、当日住宿费(不超过500元)、机场往返的交通费(不超过500元)。因厂商原因导致甲方行程受阻,厂商还需向院方另外赔偿500元/位,并给与院方(或院方人员)1000元作为补偿。
11、需要保证自身享有签订和履行本协议所必须的全部合法权利,并应就自身服务的合法性、专业性及准确性负责。
12、如果航空公司临时调整航班、运价,厂商在知晓后需要立即将调整情况通知院方,并协助院方妥善安排行程,除对院方履行上述义务外,厂商还应协调各方将院方的损失降到最低。
13、可以出国内及国际政采票,可出政采联成票。对院方的机票特别是医管局要求要100%满足,如满足不了,确实是政策规定,其他厂商均满足不了,厂商要出具书面解释。
14、保证能出具国内所有航空公司的政采机票及国际所有航空公司机票,如厂商在合作期间产生了不能出政采票的国内航司及不能出票的国际航司,厂商要保证解决院方的需求,并出具合理及合规的书面说明。
15、要为政采定点服务商,可在政府机票采购管理网站上进行查询。
16、需要不收取机票服务费,提供航空意外险并可以提供发票。
17、需要为院方提供月结的周期结算。
18、需要为院方提供最大信用金额为70万元人民币的信用额度。
19、院方有权要求厂商对自己的业务人员进行培训以提供优质的服务。对厂商服务态度差,责任心不强的业务人员提出更换,厂商应根据院方要求及时完成更换。
20、厂商应对涉及院方有关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院方规章制度、院方工作人员个人、行程信息等)、机票渠道以及机票价格,双方共同负有保密义务,除国家政府有关司法、行政部门强制性要求之外,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的第三方透露。厂商对于院方人员信息有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的第三方透露。


二、烦请符合资质的经销商于3/18(周五下午5点前)至我院采购处进行资格报道。


三、遴选准备材料(3份)详情如下:
1、报价详情
2、参与同侪医院医疗系统相关的业务合同首页复印件
3、厂商相关资质


地点:北京市昌平区立汤路168号北京清华长庚医院2号楼三层采购处
联系人:张雨新 56118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