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院现需采购【办公区定制家具一批】,具体遴选文件如附所示。
二、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供应商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
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网站查询的投标单位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须为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备案木质及通用家具服务单位,提供证明材料及网站截图(所投产品平台拦标价不得低于最低报价,否则需在签订合同时同步就低调整)。
三、烦请符合资质的厂商将所需相关资料于2025年6月4日14:00前联系我院采购处报道。
四、遴选准备材料详附件。
1.遴选时间:2025年6月4日14:00
2.地点:北京清华长庚医院新办公区(天通中苑33号楼)二层会议室2
3.联系人:王 工 电话:010-5611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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